慕春雪夜读禁书:铁伊《时间的女儿》
2019-01-03 23: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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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夜色不美或夜色很美,所有的夜都是雪夜,或血夜,或血液,尼采说过,一切文学,他爱以血写作的.......。

 

突发奇想,想弄一个自己的读书公众号,就叫《慕春雪夜读禁书或慕春雪夜读xx书》,把自己所有读过而又私心觉得有点价值的书发出来与人分享。

 

当然,我这人读书过于守恒,于是做起事来也就摇摆不定,因为我甚至觉得,所谓人生,就是如果你这边放弃了,就必然要从另外一个方面予以弥补。

 

人生就好比我读书的习惯,做事的风格,将永远满足物理学上的所谓质量守恒定律。

 

所以,我的读后感无法保证会天天更新,也许一天一篇,也许一个礼拜一篇,或者一个月都不更新了,我觉得这样最能匹配当下你我普遍存在的浮躁状态。

 

而且我的题目或题材也比较多元,自己允许自己自由发挥,比如今天刚刚说到侦探,明天也就可能讲到《易经》(最近有个《短史记》里的高级文盲很看不起呢,当一万个比他聪明的人都是傻子,这就是当下,呵呵),后天呢,也许就是《佛经》了,或者我心目中的民国文化人——那可真是多了去了,比如说,我决定今年写完梁遇春先生这个夭折的短命鬼的——姑且叫传记吧,题目我也早就想好了,《一代民国才子梁氏遇春》。

 

梁遇春,废名,钱钟书,林语堂,徐志摩,张爱玲,郁达夫,胡适,张荫麟,吕思勉,钱穆或钱基博..........我以为我喜欢的民国文化人就像你脑海里晃荡的前凸后也要凸的丰乳肥臀一样多而性感,信不信由你。

 

 

 

我又想,这读书杂感集取个什么题目好呢?

 

正好这两天我们这里下雪了——或下过雪了,我又想到当年金圣叹先生不亦快哉第十六不有云,冬夜饮酒,转复寒甚,推窗试看,雪大如手,已积三十寸矣。不亦快哉!

 

这个金圣叹自媒体的创造仿佛林语堂也曾学来快哉过,于是我也就:

 

雪夜偷读禁书,不亦快哉!

 

虽然我这没有一本是禁书,但是我总觉得我与痛哭孔庙的几百年前的死鬼金圣叹先生的心情总有些仿佛,于是题目信手拈来,就叫《雪夜禁书》或《慕春雪夜读禁书》或《慕春雪夜以为自己偷着读禁书》或《慕春雪夜以为自己才能偷着读禁书》。

 

下面的几句不知所云但又不人云亦云的絮语,就权当是所谓的正式的堂而皇之外带正儿八经的篇首语或发刊词吧:

 

我想首先处理我去年的几篇等于结扎的侦探小说读后感。

 

去年,曾经想到把所有读过的中外侦探小说写点心得,柯南道尔的,岛田庄司的,美国几个硬汉侦探大家的,谁谁谁的——包括高罗佩的《狄公案》或《狄仁杰探案集》,恨不得把古今中外有点名气的都一网打尽,无论你是本格还是尼玛变格。

 

谁料因为有别的事情,于是就中道崩殂了——但蜀国还在,蜀国没有亡——作为一个蜀国人,我素来喜欢秉承诸葛武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看着这去年没事鼓捣出的几万字,也就想着要六出祁山挺进中原了,向着我心目中的长安进发。

 

我心目中的“长安”到底在哪里呢?

 

是脐下三寸还是泥丸上的碧海青天呢?

 

我也不知道。

 

我也仿佛只有随着侦探们的线索,一点一滴的去感觉,去发现,甚至去破获。

 

犹如当年的梁遇春先生——我下一个有空了第一个就要给他入殓——在我心里,我感觉快一百年,他还是有点死不瞑目的感觉,等待着一个知心人或我这个知己去给他合上眼睛,然后予以盖棺定论。

 

在这快要大过年的吉利日子,是不是有些不太吉利的就像禁书?但人生就是这样,悲情的气氛最适合放到喜庆的日子里,才能富有艺术情调的反差,也就好比热心人去冷眼看着我们这个人生了。仿佛这样才能真正的懂得人生——曾经说过,他为他的一部薄薄的散文集《春醪》自序的时候,说:

 

这些东西只是我现在的感喟——将来的日子到底是怎么样的,谁知道呢?天知道。

 

所以,我现在只有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于是写到哪里也就等于就是哪里了。

 

好了,吾乡苏东坡不曰过:

 

人生到处知何似,恰是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西东。

 

就这么着吧,王朔王痞子喜欢说。

 

 

 

铁伊:《时间的女儿》

 

 

 慕春雪夜读禁书:铁伊《时间的女儿》

这部《时间的女儿》是所谓“历史推理”,曾经在某次评选中排“百大推理”之第四,作者与克里斯蒂齐名,是很少的那种作为女作家而读来不似女作家的作家。

 

文章幽默而思维缜密,像男人,并有一种穿透历史的悲悯。

 

这部主要以探索历史上金雀花王朝的末代君主理查三世的人格为主题,在通常的历史教科书中,他是一个驼背,手有残疾,而且阴险毒辣,著名的“塔中王子”(他兄长爱德华四世的两个王子被枕头闷死也是他的杰作,但是通过本书主人公,一个虚拟的苏格兰场警察,在养伤之余把玩一幅理查三世的画像,从而展开了一场发生在四百年前的历史调查,这个想法在侦探小说领域很有创意,在历史研究已是老生常谈,因为写清朝历史小说的高阳还有写大中国史历史小说的陈舜臣二先生,都有成为“历史的侦探”之兴趣。

 

这个虚拟的苏格兰警察最后发现,以上所有的指控与诬蔑都不符合事实,他并没有驼背最多只是不太挺直,手的残疾也无确证,著名的“塔中王子”案恐也是子虚乌有,而这些历史指控都是由那名《乌托邦》的作者也是圣徒托马斯.莫尔最先发起。

 

但是本书主人公也是历史兴趣爱好者格兰特警官发现,理查三世去世时莫尔才五岁,他的《理查三世本纪》不可能是第一手资料。而他所有的材料源自约翰.莫顿,这是当时的一个主教,也是一个卑劣的灵魂,著名的“莫顿之叉”的创始人(富人应该纳税,因为他们有钱,穷人也应该纳税,因为他们隐匿了他们的钱,他们的贫困是表面的),一切都是他造的谣言,而托马斯莫尔这位貌似公平公正的大圣徒,站在都铎王朝的立场很容易就相信了,后来的莎士比亚也是根据这些而创作了那部完全不符合史实的《理查三世》。

 

当一件谋杀案发生时,我们首先要问的一个问题就是,谁是受益者?主人公格兰特在抽丝剥茧后,答案是亨利七世,一切的历史证据都指向了他,他才是阴险的幕后操纵者,也是英国历史臭名昭著的“星室法庭”的创始人,这是专门迫害出版自由的一个法庭,相反的是,历史上貌似臭名昭著的理查三世,却是著名的“北方议会”与“保释条例”的创始人。

 

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所谓的圣徒立场大于事实,而所谓的暴君其实勇武豪侠,充满了人情味。

 

铁伊还告诉我们,在英国历史上那些教徒宣传的殉道殉教的“奇迹”,少有靠谱,背后的真相往往让你大跌眼镜,但是教会需要这些,而信徒也立马迎合,许多历史其实都是“汤尼潘帝”——(一场发生南威尔士的所谓的大屠杀,与美国的“波士顿大屠杀”以及“苏格兰殉教事件”一道,绝属子虚乌有于是三人成虎)。

 

铁伊这本书不但教育我们如何去推理,同时也教育我们如何去看待并分析历史,例如此案,人的动机与受益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主题,再结合历史上无可辩驳的第一手文件,于是理查得以昭雪,而亨利瞬间变色,其思路、节奏、甚至选题,都值得我们认真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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